(多兰演了主要角色之一以及旁白,整部电影的表现太可爱了!)
少不经事的诗人既想要地位,又想要金钱,纸醉金迷中遭遇背叛,失魂落魄中返乡。贵族、记者,巴黎、外省,诗歌与享乐,声名与吵闹,无闻与排挤,人们推搡着向幻觉朝圣,然而不论历尽几番辛苦,最终都不得不忠于自己的内心,就像身无分文的Lucien,和故事的讲述者Nathan.
许知远在2014年就把当时中国和18世纪的法国类比。都是新的传播媒介刚刚发明,信息爆炸。一边是印刷术,另一边是互联网。都是新媒体出现后鱼龙混杂,众生喧哗。但是巴尔扎克的出现后把文字拯救,把世间描绘。留下了《人间喜剧》。中国的巴尔扎克在哪里?
片名为《幻灭》,讲得更多的是“幻”,而非“灭”。“灭”,有如“眼见他楼塌了”,不过一瞬;而“灭”之前的“眼见他起朱楼,眼见他宴宾客”,才是“幻”,才是影片的题眼。而一个人一生的起起伏伏,在一个时代面前,微不足道。《幻灭》全书一共分为三部,在1837年至1843年间出版,属于巴尔扎克篇幅浩瀚(共计137部作品)的《人间喜剧》中《风俗研究》部分的《外省生活场景》编(同类下还有大名鼎鼎的《欧也妮·葛朗台》),是整个系列最长的一部。普鲁斯特曾在给友人的书信中对《幻灭》赞赏有加。中译本由人民文学社在1978年首次出版,译者是傅雷先生。
演不出来 就靠旁白 / 人类社会真是没一件新鲜事儿
神枪手匪徒亨利·麦卡蒂妻子死后与儿子怀亚特独自在俄克拉荷马州切克沙镇从事农业养殖猪。1906年一天,妻子的哥哥艾尔·霍布斯过来帮忙,艾尔走后,父子屠宰猪,这时远处走来一匹母马且马鞍有血迹。于是循着血迹找到一昏迷受伤的男子,旁边有手枪和装满钱的皮包意识到是劫匪。救走男子后第二天去找医生且途中遇到3个寻伤者的骑警萨姆等3人。亨利回家,伤者称是堪萨斯州贝克斯特斯普陵镇警察,而3个骑警是假的。于是亨利赶走萨姆等人。萨姆让达根监视亨利,但夜间达根袭击亨利被打死。第三天萨姆绑架了艾尔并从镇上雇了几个枪手。萨姆开枪打死艾尔,亨利愤怒还击将萨姆等人一一打死。替柯里包扎伤口发现其胳膊有囚犯烙印而被柯里开枪击倒,怀亚特开枪打死柯里。原来黑警柯里与萨姆匪徒一起合伙打劫银行,萨姆欲杀柯里灭口时,柯里抢走了钱袋……
他是富于诗意的人,可不是诗人。他只管做梦,不肯思考。只忙乱,不创造。
看完电影打开豆瓣,忽地只觉得讽刺啊,豆瓣一部部热门或冷门新片,沸沸扬扬的评论们,不知道有多少是花钱买的,多少是关系户,多少是真性情,多少是凹人设,又有多少是崇拜权重、跟风的
巴尔扎克的小说,的确厚重。在当下看这部片子,沉重又加了一份。小人物在大洪流中,永远微不足道。
作为电影或作为文学改编都乏善可陈,但凭故事性本身就值三星了。不知是打光还是因为对巴黎太熟悉,整个氛围有一种塑料感,没有历史质感
人间一场梦。最后结局那句觉醒之后找到内在力量真是可以从古用到今。(以及对于新闻专业的娃来说,小报历史也可以参考参考
与当下互文过于密切,以至于看完有一种恍惚,对历史重复性的幻觉
空虚的人生故事被很充实地表达了出来,吕西安和他的女伴们都有一颗赤诚的灵魂
-结构好?那就是它老套!
停止幻想,开始生活。巨大的成功,一定要稳住,不要飘。赤裸裸走进波光粼粼的湖水,未来会好的,还年轻啦!电影拍得很美,美术画面都很好。Btw,男主的包皮有点长
the legend will be legend
手动反对另一个短评,男主角明明长得不错演得也很好
资本的世界,都是玩物,有权有财,才是赢家—导演李玉超
电影中的点睛之笔多来源于旁白,因为那是文豪巴尔扎克写就的。场景精美严整,演员表演也各安其分,就仿佛是一场精雕细琢的歌剧。主角的行为动作总是慢慢的,初期在乡间自矜于贵族血统的舒慢,进城后极力模仿和融入大贵族们的怯慢,投入名利场后放浪形骸的迟慢,万事皆空爱人死去后的痴慢。就算他最后走入湖中,泪也是慢慢的染开,水波也是慢慢的散开。卢西安就是这么慢半拍的度过他激荡的青年时代,也与他想要的东西都曾只差一步之遥,无论是爱、头衔或永恒的文学,而他最终“不再期待,开始生活”。巴尔扎尔人生中一定见过至少一个卢西安,而巴黎造就了很多卢西安,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是卢西安。
-作者有风格?那就说他言之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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